"咱干警對我家的事情上心、負責,我們一家人很暖心也很感動,感謝咱們法院給我們以后的生活帶來了希望”。今天,記者獲悉,五一假期結束的第一天,申請執行人的丈夫就等在了航空港實驗區法院門口,為的就是將一面錦旗親手交到執行干警高鵬松手中。
“我們也不會表達,但對咱們法院的感激之情都在這面錦旗里,請一定收好!”申請執行人的丈夫握著執行干警高鵬松的手,不停地感謝。
“這是我們應該做的,你們收到執行款,也是了卻了我們一樁心事,接下來好好看病,好好生活。”執行干警高鵬松說道。
事情還要從2018年說起。2018年3月2日,被執行人劉某駕駛小型轎車沿鄭州航空港區豫州大道由北向南行駛至小辛莊路口時,與沿小辛莊路口東西無名路由東向西行駛的申請人段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雙方受傷。
鄭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區分局交管巡防大隊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此事故系因段某駕駛機動車通過路口未讓右方道路來車先行和劉某駕駛機動車超速行駛及未安全駕駛共同造成的,劉某段某均負事故同等責任。
后段某向航空港區法院提起訴訟,最終判決劉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20日內賠償段某醫療費等共計74.8萬元。
判決生效后,劉某遲遲未履行債務并表示無力支付巨額賠償款,段某于2019年8月20日向航空港實驗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后,執行干警經過線上線下查控及實地調查,窮盡執行措施后,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只得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2021年4月27日,段某申請恢復執行程序,該案件轉交到了執行干警高鵬松手中。執行干警翻閱著之前的案卷,首次執行窮盡了財產調查,被執行人劉某確無財產,或許將雙方聚在一起談談,可能會出現轉機。
“我不是不愿意履行,但這賠償數額太大了,我有心無力啊。”被執行人劉某說。
“俺老婆被你撞得已經四肢癱瘓了,現在還只能臥床,她才30歲出頭啊!”申請執行人丈夫哭訴道。
當事人雙方各持己見,爭吵不休,調解從上午進行到下午,雙方也沒能達成一致意見。
執行干警決定逐個“擊破”。一面積極勸說劉某向申請人家屬誠摯道歉,取得諒解,同時也要盡快籌錢賠償,否則長期被限制高消費和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會對自我發展乃至家庭生活產生無窮影響,甚至還會面臨拘留。另一方面耐心勸說申請人家屬體諒被執行人難處,以換取被執行人的及時有效履行,早日拿到執行款,才能盡快進行后續的治療。
調解到了晚上,在執行干警的耐心調解下,雙方當事人終于達成一致意見,40萬元一次性支付到位。
鄭州航空港區法院在執行案件辦理中“對癥下藥”、精準施策,針對個案量身定制執行方案。而這種耐心勸導的柔性執行方式,不僅踐行了善意文明的執行理念,有利于避免雙方當事人的矛盾激化,最大限度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維護了司法權威和法律尊嚴。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韓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