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官為我們農民工撐腰,這下終于拿到賠償款了……”7月11日,鄭州市惠濟區法院執結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執行法官通過凍結被執行人名下賬戶,促使被執行人全額履行了2.2萬余元的賠償款,有效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2021年1月,楊某經人介紹,跟隨包工頭吳某到某工地從事外墻粉刷工作,口頭約定工資按日計算。1月17日,楊某在施工過程中從腳手架上摔下,當即被送往醫院就醫。
住院期間,包工頭吳某墊付了部分費用。楊某出院后,因賠償問題多次協商無果,便將吳某起訴到法院。法院經審理做出民事判決,判令吳某賠償楊某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共計22976.35元。判決生效后,吳某仍未能履行,楊某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干警走訪發現,楊某家住農村,受傷后只能依靠打零工度日,后續治療也需要一部分費用。承辦法官一方面對被執行人名下財產狀況進行查詢,并對其賬戶進行凍結,但未足額。另一方面繼續積極聯系吳某,告知其拒不履行將面臨的法律后果和對其今后生活可能造成不利影響,勸說其盡早履行。
在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執行人將全部2.2萬余元執行款履行完畢,執行法官也及時將賠償款發放給了楊某,案件得以圓滿執結。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魯維佳 李昂陽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