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15時許,在鄭州機場高速17公里西半幅轉京港澳高速的匝道處,一輛正常行駛的出租車突然失去控制,一頭撞到了高速公路的防撞墊上,發生了單方交通事故。所幸的是,事發出租車上的所有駕乘人員都系了安全帶,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受傷。這起事故是出租車單方撞到高速公路的防撞墊上發生的,民警為何要認定另一輛與發生事故出租車沒有任何車體接觸的白色轎車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呢?
據出警民警介紹,這起看似“離奇”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著充分的緣由:當白色轎車行駛到事發路段時,因為司機和車上的人員“只顧著說話”,就沒有注意看路標。當其車輛即將駛過事發路段的匝道口時,司機在沒有觀察后方車輛通行狀況的情況下,在禁止變更車道的區域,猛然間向右打了一把方向,導致其后方一正常行駛的出租車向右打轉向并急踩剎車避讓,但因為事發太突然,出租車避讓不及,就一頭撞在了高速公路防撞墊上。
白色轎車司機在變更車道時,影響了其后方其他車輛的正常通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正常行駛”之規定,導致了本次事故發生,依法認定白色轎車司機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經初步估算,白色轎車司機要承擔出租車修理費用和高速公路路產設施損壞經濟賠償近4萬元。
聽到民警對事故的責任認定后,白色轎車司機頓時對自己“莽撞”變道的行為感到既后怕又懊悔……
河南高速交警提示:
高速公路上車流量大、車速高、交通安全隱患也相對較多,因此,在高速公路上開車時,駕駛員一定要集中精力,嚴格遵照交通法規定操作駕駛車輛,要堅決杜絕隨意變更車道等違法行為,否則,司機一個不經意間的“小動作”,就有可能引發嚴重的交通事故,給自己和他人造成人身傷害和重大財產損失。
鄭報全媒體記者 張玉東 通訊員 劉珺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