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居民購房后引發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持續增多,已成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之一。2019年以來,全省法院共受理此類案件74647件,其中,今年1~8月,全省收案21685件。而從地區分布看,鄭州涉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數量居全省首位。如何妥善處理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今天上午,省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全省法院物業糾紛案件的辦理情況和具體舉措。
數字:兩年受理74647件物業糾紛案
2019年以來,全省法院共受理各類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74647件,審結69475件,審結率93.07%。其中,2019年收案27992件,結案26934件,審結率96.22%;2020年收案24970件,結案24357件,審結率97.55%;2021年1-8月,收案21685件,結案18184件,審結率83.86%(后期的案件立案晚,正審理中)。
從地區分布看,鄭州作為省會城市,人員集聚度高,轄區涉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數量據全省首位,收結案數占全省法院28.1%。開封、平頂山、南陽收結案數分別位列第二、三、四。
從質量指標看,2019年以來全省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一審調撤率為75.6%,服判息訴率為97.92%,再審審查(生效案件申請再審率)率為1.24%,案件質量大幅提升。
舉措:推行物業糾紛快審速裁機制
探索推行物業糾紛快審速裁機制。通過完善繁簡分流機制,把訴訟標的較小的物業糾紛案件納入小額訴訟程序范圍,利用信息化手段嚴格審限管理,做到簡案快辦。大致來講,凡是符合小額訴訟法定金額標準的案件,必須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簡化程序,縮短審限,實行一審終審;超出法定金額標準的簡單案件引導當事人主動自愿選擇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目前,9849件案件適用小額訴訟程序辦結。對不能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案件,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快審速裁,合理縮短審理周期,一審案件審限原則上不超3個月。
統一標準、堅持同案同判,是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的重要舉措。為避免物業糾紛案件,特別是同一小區、同樣的訴訟出現裁判結果不一致的情況,要求中基層法院辦案中,要注重對當地涉及同一小區、同一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糾紛案件進行索引、收集,查閱生效裁判文書,進行類案分析,保障同案同判。
機制:多元化解,把矛盾糾紛解決在社區
推動“三零社區”創建。全省法院主動與住建部門、市場監督管理、社區、街道辦事處、物業企業多方互動溝通,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互聯動,積極推動相互銜接的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工作模式,探索完善區、街道和社區三級物業矛盾糾紛調解機制,面對面解決問題,提高依法依規辦理效率。
強化風險隱患分析研判工作。物業服務是一項動態工作,服務過程中的各種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省法院及時梳理,歸納總結出物業服務中的難點熱點問題,組織開展專題調研,積極探尋應對之策。7.20暴雨過后,鄭州、新鄉、濮陽等中院,主動參加物業管理協會、物業公司、業主代表召開座談會,多方建言獻策,多措并舉提升服務水平,讓廣大居民盡早度過難關,把可能形成的物業服務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