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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被執行人怕奧迪車拍賣,主動還款18萬

          2021-11-25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感謝法官,這錢我要了幾年都要不回來,沒想到你們這么快就幫我討回來了,你們辛苦了……”11月23日,鄭州市惠濟區法院執行局內,從執行法官手中接過18萬余元執行款后,申請執行人林某激動地說道。

          原來,林某和常某系朋友關系。2019年3月,常某以投資項目需要資金為由,向林某借款81.5萬元,雙方還約定了利息和還款期限。可是欠款到期后,常某卻僅支付了部分欠款及利息,余款遲遲未能支付,林某多次催要,卻遭遇了百般推脫。林某無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訴訟。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約定:常某共向林某償還借款本金18萬元,分四筆于2021年6月1日前支付完畢,林某自愿放棄部分利息。

          因調解書后,常某并未履行,林某向惠濟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及時向常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執行文書,勸說其早日履行,但常某不僅拒不還款,還更換了聯系方式,跟執行法官玩起了“人間蒸發”。

          執行法官經過查詢,發現被執行人常某名下除一輛奧迪牌轎車外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但因車輛流動性大、行蹤無法確定,使得該車沒能得到實際扣押,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但執行法官并未放棄,一方面將常某列入了失信“黑名單”,對其進行了限制高消費等信用懲戒,一方面持續加大對常某及其名下財產線索的查找力度。

          11月21日,執行干警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迅速驅車前往長垣縣,找到了常某名下的奧迪車,成功進行了扣押并運回鄭州。

          就在名下轎車被扣押的第二天,常某便主動電話聯系了執行法官,執行法官遂在電話中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勸說其盡快履行,避免名下轎車被拍賣。

          在法官耐心細致勸說下,被執行人常某承諾積極籌款,隨后于次日將全部執行款轉入該案“一案一賬戶”內,執行法官隨后通知了申請執行人林某前來領取,至此,該案得以圓滿執結。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魯維佳 竇文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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