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李法官,我今天帶執行款過來,已經到執行局門口了……”5月29日中午,被執行人劉某氣喘吁吁地拉著兩個裝滿現金的行李箱前來找執行員李曉娜結案,執行員當場轉交申請人滑某。這一起案件在執行員的不懈努力下順利執結。
今年1月,法院就劉某與滑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作出判決,劉某需要償還滑某借款及利息。可判決生效后,不見劉某行動。2月初,滑某向鞏義市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由于劉某長期在北京居住,執行員李曉娜只能通過電話聯系對方,剛開始劉某情緒激動,并以種種理由拖延執行。對此,執行員李曉娜秉著善意執行的理念,多次通過短信、電話聯系等方式,耐心細致地向劉某釋法析理,告知該案已經進入執行程序,已經將其妻子名下的一套房產查封,責令劉某限期履行判決義務,否則法院將依法強制執行,并告知劉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的嚴重后果。
為進一步消除劉某的抵抗情緒,李曉娜多次給雙方當事人做思想工作,由申請人滑某同意給予劉某長達三個月的還款時間。約定期限快到期,由于涉及金額較大,被執行人劉某專程從北京趕到鞏義法院執行局,堅持帶著160萬元現金履行全部義務,于是便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賈鳳懿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