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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因疫情沒法繼續經營熟食,超市要扣除2萬押金?

          2022-01-01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今年,鄭州遭遇7·20特大暴雨汛情和多輪疫情來襲,因疫情引發的案件也逐漸增多。近期,新密法院就通過訴前調解的方式化解了一起涉暴雨和疫情的合同糾紛案件。

          原告系新密市某鎮的一位熟食經營者,其之前與某超市簽訂了一份超市聯營合約,在被告處經營熟食。在今年的暴雨災情和疫情中,原告回到老家,其所在的村路口全部被封控,不允許任何人出入。到解封為止,原告未到該超市進行經營活動。解封后,原告到超市準備繼續經營時,被告因原告未履行合約義務,拒絕與其合作,并扣除原告押金2萬元,雙方因此產生糾紛。

          原告起訴至法院后,新密法院將案件轉入人民法院調解平臺。調解員在詳細了解案情后,對當事人雙方進行了釋法明理,表面上看原告的行為確實違約了,但是這種違約原告主觀上并無過錯,是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不可抗力。

          調解員耐心進行調解和勸導:“災害無情,人間有愛。你們之間本就有交情,這事又是因為暴雨和疫情,更應該互相體諒,各退一步。咱們都平心靜氣坐下來協商一下,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將彼此的損失降到最低,把這個事圓滿的解決了。”

          最終,在調解員的耐心勸說下,原、被告成功達成和解,雙方均同意解除合同,同時超市也退還原告的押金。

          一起糾紛就這樣被迅速化解了,原告的損失降到了最低,超市也恢復了正常經營,這只是新密法院訴前調解工作的一個縮影。針對涉新冠肺炎疫情糾紛,新密法院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充分利用訴前在線調解機制,力促糾紛訴前高效化解,有力的維護了經濟社會穩定和健康發展。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鮑志剛 李金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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