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7 來源:新華社 分享到:
4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公布金融穩定法(草案征求意見稿),明確國家金融穩定發展統籌協調機制(國務院金融委)職責,壓實各方金融風險防范化解和處置責任,強化金融風險防范和早期糾正,提出建立處置資金池,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旨在建立健全高效權威、協調有力的金融穩定工作機制,進一步筑牢金融安全網,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分享到: 編輯:朱琳 統籌:蘇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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