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玩具質量不可忽視
近日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查詢發現
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
2021年兒童學生用品產品質量
國家監督抽查情況通報顯示
母嬰零售行業上市公司“孩子王”
售賣的多款產品質量不合格
報道詳情:
137批次兒童玩具產品上黑榜!四方面不合格原因曝光
據不合格產品及企業名單,“孩子王”在此次抽查中被發現銷售的7個批次玩具、1批次服裝存在不合格的情況。
涉及的公司有:
青島孩子王兒童用品有限公司城陽萬達店
青島孩子王即墨寶龍廣場店
安徽童聯孩子王兒童用品有限公司
江西孩子王兒童用品有限公司九江萬達店
杭州孩子王兒童用品有限公司金華萬達廣場店......
據企查查顯示,以上所涉及的各地公司及具體門店均為“孩子王”旗下公司。
通報中涉及“孩子王”銷售的不合格產品有:
幼兒大塊拼圖進階系列?動物?雨林動物(玩具)
嬰幼兒拼圖升級版?親子動物系列
1階動物拼圖(玩具)
STEAM科學實驗寶箱(玩具)
玩具槍套裝
挖背衫......
不合格原因主要為:
機械與物理性能正常使用(用于包裝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
機械與物理性能可預見的濫用(可觸及的金屬或玻璃邊緣)
機械與物理性能可預見的濫用(功能性銳利尖端)
機械與物理性能正常使用(仿制防護玩具頭盔、帽子、護目鏡)......
青島孩子王兒童用品有限公司城陽萬達店有兩個批次的玩具均出現不合格的情況,其中1款動物拼圖(玩具)提出復檢后結果仍是不合格,不合格原因為:機械與物理性能可預見的合理濫用(小零件)。
玩具的機械和物理性能項目不合格,可能會導致兒童在使用時存在吞咽窒息、堵塞口腔和鼻腔,造成呼吸道窒息以及刺傷兒童皮膚等風險。玩具產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為:
一是生產企業在設計時未嚴格按照標準要求對剛性材料上的圓孔尺寸、材料厚度、聲響等相關參數進行驗證;
二是企業對原材料質量控制不到位,未對原材料中增塑劑等物質進行檢測;
三是未在產品外包裝和產品上標注相關安全警示說明;
四是產品安裝不牢固或結構設計不合理,在可預見的合理濫用后容易出現小零件、小球、磁性部件脫落或出現可觸及的危險銳利尖端等情況。
對于此次通報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孩子王”公司相關人士接受《中國消費者報》采訪時稱:
“公司內部有嚴格的準入制度,與所有供應商簽訂的購銷合同中,對質量問題都有明確的、力度較大的處罰條款。質量問題發生后,我們在第一時間予以下架、追責,并將相關商品列入黑名單,同時幫助消費者維權。”
法律專家:消費者可直接向“孩子王”要求賠償
北京理道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久成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
根據《電子商務法》第五條、第九條、第十三條之規定,“孩子王”作為經營者,其銷售的商品應當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和環境保護要求,其從事經營活動,承擔產品和服務質量責任。
消費者在“孩子王”購買商品,雙方構成買賣合同關系,“孩子王”銷售的商品質量如果不合格,消費者有權根據《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條、《產品質量法》第四十條等相關規定,要求銷售者履行修理、更換、退貨或者賠償損失的義務。
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孩子王”與產品供應商簽訂的購銷合同系銷售者與生產者之間的約定,對消費者不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