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記者從鄭州市商務局獲悉,為進一步促消費、穩增長,鄭州市聯合各開發區、區縣(市),加強聯動共同發力,聯合發放“2億元”汽車消費券。6月1日零點以后到各開發區、區縣(市)指定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車、開票并在鄭州市上牌,完成后按照售車企業所在開發區、區縣(市)官方通知時間,到鄭好辦進行資格校驗,校驗通過即可領券。
活動時間從6月1日至8月31日。消費者購車發票(鄭州市稅務發票)開票時間和上牌時間均在6月1日0點到8月31日23點59分期間內。
本期發放汽車消費券總金額共計2億元,消費券由各開發區、區縣(市)負責發放。
活動時間內,在各區指定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5萬元以上小型非營運車輛(包括新能源車、皮卡車,不包括二手車交易)的個人(戶籍不限)和企業消費者,開具鄭州市稅務發票以及在鄭州市注冊上牌后,均有機會領取由企業注冊地所在開發區、區縣(市)發放的汽車消費券。
補貼標準分燃油車和新能源。購置燃油車的,按照購車發票金額,消費券分為三檔:
1.購車裸車開票價在5萬元(含)以上至15萬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車,可享受3000元電子消費券。2.購車裸車開票價15萬元(含)以上至25萬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車,可享受5000元電子消費券。3.購車裸車開票價25萬元(含)以上的燃油車,可享受7000元電子消費券。購置新能源車的,按照購車發票金額,消費券分為三檔,檔位設置與燃油車相同,每檔比燃油車增加1000元消費券。
消費券具體發放時間和使用方式,以各開發區、區縣(市)官方發布時間為準。各區公布發券時間后,可開始領券。消費券數量有限,消費券先領先得,領完為止。
具體發放流程:
新車購置:6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個人(戶籍不限)和企業消費者在各區指定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5萬元以上小型非營運車輛(包括新能源車、皮卡車,不包括二手車交易),并開具鄭州市稅務發票以及在鄭州市注冊上牌。
資格審核:個人消費者及企業單位完成新車購置及注冊上牌后,根據各區汽車消費券發放啟動時間通知,可通過“鄭好辦”APP對汽車消費券領取資格進行線上審核。
消費券領取:通過資格審核的個人消費者及企業單位,可通過“云閃付”APP領取相應額度的汽車消費券電子券包。
消費券使用:成功領取到汽車消費券的消費者,可在規定時間內到發券單位指定的核銷場景,對消費券進行核銷使用。
附汽車消費券發放咨詢電話:
鄭報全媒體記者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