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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鄭州明確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區建設“路線圖”

          2022-07-27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全面提升土壤環境管理水平,打造可復制、可推廣的“鄭州經驗”;探索建立鄭州市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納入原則和動態調整機制;高標準建設鄭州市土壤環境監管平臺……鄭州市政府近日發布《鄭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區建設方案》,明確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區建設“線路圖”。

          到2025年,打造可復制、可推廣的土壤污染防治“鄭州經驗”

          按照《方案》,鄭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區建設基準年為2022年,建設時限為2022年至2025年。

          將按照“1+2+3+4”的建設思路,建設一個高標準信息化監管平臺,推動源頭管控和邊生產邊管控兩類示范項目,探索水土“同管”“同防”“同治”三種防控模式,形成“預防+治理”“監管+評估”的精準治污體系,全面提升土壤環境管理水平,打造可復制、可推廣的“鄭州經驗”。

          到2025年,以重點監管單位為核心的在產企業監管體系初步構建,土壤污染防治義務全面落實,建設用地全流程質量管理體系基本建立,土壤環境信息化監管手段和智慧化監管能力顯著提升,土壤和地下水協同防控取得積極進展,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探索建立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納入原則和動態調整機制

          《方案》提到,針對鄭州市化工、鋁制品壓延等行業規模以下企業數量占比較大、重點監管單位名錄納入細則缺失等現狀,探索建立鄭州市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納入原則和動態調整機制。

          將鄭州市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發現的潛在高風險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涉及有毒有害物質且土壤污染隱患較大的企業、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超標企業、環境保護督察或各類執法檢查發現的實際排污企業等逐步納入監管,實現重點監管單位名錄“應納盡納”和動態更新。

          同時開展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監測,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和地下水開展定期監測。梳理重點監管單位周邊污染調查數據,初步研判重點監管單位對周邊環境潛在影響,為環境執法和風險預警提供依據。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董艷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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