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ck id="6birc"></track><option id="6birc"></option>
    <samp id="6birc"></samp>
  1. <samp id="6birc"></samp>
    1. <b id="6birc"><ins id="6birc"><ruby id="6birc"></ruby></ins></b>

    2. <tbody id="6birc"></tbody>
    3. <samp id="6birc"></samp>

        <progress id="6birc"><bdo id="6birc"></bdo></progress>

          <tbody id="6birc"></tbody>
        1. 以案說法 | 奔馳車被廣告牌砸壞,誰擔責?

          2022-07-27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嚇死我了,出去就看到一個巨大的廣告牌砸在車上。”家住鞏義市的張女士說,幸好當時車里沒人,“要是被這么大的廣告牌砸到還了得!”今天,鞏義法院對外發布該起案件。

          案情簡介:奔馳新車被砸壞

          2021年4月29日下午,鞏義市刮起了大風,市區一個飯店的廣告牌被大風掀掉,墜落時砸中停放在門面房前廣場的一輛奔馳車。新車剛買三個月就突遇橫禍,多處受損,車主張某索賠損失犯了難。

          爭議焦點:房東、租戶誰擔責?

          平白無故遭受巨大損失,究竟誰來承擔責任?

          張某將飯店門面房的所有權人邰某起訴至鞏義市人民法院,要求邰某賠償損失。

          面對張某的索賠,邰某表示自己早已將房屋出租,掉落的廣告牌系租戶溫某懸掛安裝,雖然很同情張某的遭遇,但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溫某辯稱廣告牌雖是自己安裝的,但飯店經營不善,在2020年7月份就關門退租了,且張某車輛停放的位置不是規范的停車位,也要承擔相應責任。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幾人各執一詞,難以定奪。

          責任認定:退租也要負全責

          鞏義法院經審理認為,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

          張某將自己的車輛停放在邰某門面房前的廣場上,該廣場雖未規劃停車位,但也沒有設置禁停標識。張某車輛受損是因飯店廣告牌脫落砸到所致,溫某是否將所租賃的門面房交還給邰某,均不改變其是飯店廣告牌的設置人身份。溫某作為飯店廣告牌的設置人,對其懸掛的廣告牌負有維護、管理、安全監測和檢查責任,遇有可能發生暴雨(雪)、大風等災害性天氣時,應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其未盡到相應職責,對懸掛的廣告牌放任不管,故應當對張某車輛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面對10萬元的索賠,溫某自覺委屈,再加上近年來生意虧損,就一直拖著不肯賠償。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員雷鳴及其團隊書記員馬恬恬積極和當事人聯系溝通、釋法明理,經過不懈努力和耐心協調,7月25日,被執行人將賠償款全部履行完畢,案件圓滿執結。

          相關法條:

          我國《民法典》第1253條: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魯燕 通訊員 賈鳳懿



          分享到: 編輯:周愛巧 統籌:楊觀軍

          相關新聞

          www.uuyoujiz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