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17時,西流湖派出所接110指令:“群眾時某在地鐵一號線市民中心地鐵口報警求助,稱其兩天前乘坐網約車時將手機遺忘在后排座位上,因手機上保存有珍貴資料,想要聯系司機尋回失物。”
西流湖派出所教導員黃保華帶領輔警谷恒迅速趕到現場,一面安撫報案人情緒,一面了解手機丟失過程,隨即聯系網約車平臺客服,查詢到司機汪師傅電話,得知時先生下車后汪師傅因著急接下一位乘客,并未注意后排座椅有無遺忘的手機。
黃保華和谷恒未輕易放棄查找,而是再次聯系網約車客服,查找到下一位乘客的電話,但乘客反映“乘車時確實看到后排座位上有一部手機,當時就交給了網約車司機”。得知這一情況后,民警黃保華和輔警谷恒再次聯系網約車司機,耐心講解有關法律知識,汪師傅很快承認確實見到了乘客遺忘的手機,并于7月26日將手機送到派出所。
報案人時某順利地從派出所領回了自己的手機,7月28日上午他將一面寫有“人民警察為人民,失而復得暖人心”的錦旗送到了民警手中,對民警的負責態度表示稱贊。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汪永森 通訊員 徐嚴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