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報全媒體記者 王軍方
9月16日-18日,鄭州航空實驗區交管巡防大隊在重點路段開展了酒醉駕夜查行動。9月19日下午,該大隊向鄭報全媒體通報了11個典型案例。
9月18日23時33分,駕駛員盧某帥駕駛小型汽車沿鄱陽湖路由東向西行駛,行駛至鄱陽湖南水北調橋東30米處時被民警盤查。民警現場對其使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進行檢測,盧某帥酒精結果為117mg/100ml,民警將盧某帥抽血后依法送檢。盧某帥已涉嫌危險駕駛罪,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
9月17日1時30分許,王某仁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航空港區華夏大道與029縣道交叉口西200米處時,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為48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
9月16日0時18分許,王某磊駕駛小型轎車行至航空港區鄱陽湖南水北調橋東約20米處時,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測試結果是64mg/100ml。王某磊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
9月18日20時44分許,李某亮駕駛小型轎車沿航空港區思存路由東向西行至思存路與梁州大道交叉口處時,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測試結果是59mg/100ml。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警方對王某任、王某磊、李某亮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分別給予暫扣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并處罰款1500元的處罰。
航空實驗區交管巡防大隊通報的另外7個典型案例,全部為飲酒駕駛機動車。警方分別對7個駕駛員分別給予暫扣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并處罰款1500元的處罰。
據了解,飲酒駕車標準是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且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駕醉駕標準是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