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你好吃好喝玩性大,你管女兒財產我不放心!”
男:“你一沒工作二愛打扮,擱你那兒早晚會花光!”
離婚后的張某和李某因誰來管理倆女兒所分百萬財產爭執不下,來看河南原陽縣法院法官如何化解。
經分頭談心了解,承辦法官分析兩人糾紛的癥結在于盡管離婚后各撫養一名女兒,但都深感家庭破碎,已無法給孩子完整的家,擔心孩子所分財產管不好,更愧對孩子,以致互相猜忌、互不信任。
承辦法官考慮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以及夫妻雙方和倆女兒感受,在現行法律框架內提出解決方案。將倆女兒分得的百萬財產到公證處公證,并由其代為保管。待孩子成年后,再由公證處交給孩子支配,期間張某和李某均不得動用。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承辦法官又趁熱打鐵,與兩個孩子談心,告訴她們,不管父母之間有什么矛盾,他們永遠是最親的人,最愛她們的人。并鼓勵她們保持積極向上的陽光心態,好好學習、快樂生活,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
法官提醒,《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妥善管理和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不得違法處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財產,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當利益。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張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