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抖音消費的錢是啥用途?是不是打賞主播了?”3月22日,鄭州市管城區人民法院在執行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發現被執行人有錢打賞卻無錢還債,于是執行干警以執行震懾手段促使被執行人主動聯系其家屬,當場結清執行款。
在朱某訴陳某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雙方在管城法院主持調解下,自愿達成協議,陳某于2022年9月30日前一次性還款朱某本金23萬元,利息28600元,共計258600元。
然而調解書達成后,陳某未按時履行債務,朱某向管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后,管城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陳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執行文書,網絡查控了其財產,但均未查控到可供執行的財產。
“法官快點來,我找到了被執行人陳某,我快拖不住他了。”3月23日,管城法院執行一大隊隊長王磊接到申請人提供的線索后,于是迅速前往,在鄭州市某小區成功找到了被執行人,并將其拘傳至管城法院執行局。
在法院執行局臨時羈押室,陳某仍然堅稱自己沒有錢履行。執行干警見此情形,一方面告知其若不履行債務,將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另一方面,依法查看了其手機上的消費賬單。執行干警這一看不要緊,一看便發現了問題,其中僅一次的抖音消費就達9600多元。
“你這抖音消費的錢是啥用途?是不是打賞主播了?”執行干警問。
面對執行干警的詢問,陳某先解釋是打賞給女朋友的,后又默不作聲不言語。
“你若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夠履行的情況下,拒不履行,情節嚴重的行為,將會以拒執罪負刑事責任。”執行干警對陳某釋法明理,依法敦促其履行還款義務。
最終,在強大的執行震懾下,被執行人陳某聯系了其父親幫助其一次性還清了23萬元欠款。申請人向法院提交了結案申請,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為切實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管城法院積極行動,主動作為,常態化開展集中執行活動,窮盡執行手段,兌現對人民的承諾,努力做到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徐曉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