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執行法官不辭辛勞,幫我追回了貨款,為你們公正司法、高效執行點贊……”4月4日,鄭州市惠濟區法院執行局充分運用“云執行”手段,順利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雙方當事人達成線上和解,身處洛陽的申請執行人李某足不出戶就收到了4900元執行款。
李某在洛陽經營者一家小家電門店,2019年11月,李某與方某簽訂一份買賣合同,約定由李某為方某提供價值2萬元的小家電,并約定了付款時間與方式。合同簽訂后,李某如約交貨,但方某僅支付了部分貨款,經過多年討要,仍有4000余元貨款未能收回。李某無奈之下將方某起訴至法院。
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約定方某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將4900元貨款支付完畢,并由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予以確認,然而調解書生效后,方某依舊沒有主動還款,李某便向惠濟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多次聯系方某,敦促其履行貨款給付義務,但其始終以資金周轉不足為由拖延履行,法官經查詢,發現方某名下某銀行賬戶內有數百元存款可供執行,遂對該賬戶進行了凍結。
在賬戶被凍結的第二天,方某就心急如焚地聯系執行法官,請求法官組織其和申請執行人就還款事項進行協商。
本著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執行法官同意了方某的要求,因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和承辦法官分處洛陽、蘭州和鄭州三地,為避免當事人來回奔波,承辦法官在征求雙方當事人的同意下通過微信視頻方式組織進行了多次線上溝通,其一方面勸導方某盡快想辦法支付貨款,另一方面也向申請執行人說明被執行人當前的經營狀況,希望雙方能夠相互體諒、握手言和。
最終,在承辦法官的努力下,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方某一次性向李某支付4900元,李某自愿放棄利息。協議達成后,方某通過線上轉賬方式履行了全部執行款,案件得以快速高效執結。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魯維佳? 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