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拘傳“老賴”、騰空房屋……4月8日,惠濟法院組織執行干警60余名、出動警車5輛,開展“豫劍執行”助企紓困保民生第二次專項集中執行活動。
當天8時30分,集中執行行動拉開序幕。執行干警們按照預定方案分赴各執行現場向一批規避、抗拒執行的老賴們“亮劍”。
現場一
“老賴”拘留所門口認慫 主動和解履行
被執行人馬某和申請執行人陳某是大學同學,也是多年的朋友,2018年5月至8月期間,馬某以做生意需要急需用錢為由陸續向陳某借款51萬元,雙方約定了還款時間。然而債務到期后馬某一直未償還借款。陳某原本念及友情不愿催促太緊,但是馬某多年不還錢的行為讓他十分寒心,只能起訴。法院經審理,判決馬某償還陳某借款51萬元及利息。
因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馬某仍拒不履行還款義務,陳某向惠濟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多次電話聯系馬某,勸說其珍惜與申請人的情誼,及時償還借款。但馬某仍然表示自己手上沒錢、無力償還。隨后,便以正在湊錢等理由百般推脫、拖延不還,甚至干脆不接電話“玩消失”。執行法官對馬某的財產狀況進行了線上、線下全面調查,也沒能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
4月8日上午,執行法官趕赴馬某家中,依法將其傳喚至執行局,耐心對其釋法明理,向其釋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后果,但馬某仍然態度消極,稱因投資失敗欠了不少外債,現在沒有辦法履行。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捍衛法律尊嚴,執行法官當即決定對其進行司法拘留以示懲戒,并于當天中午將馬某送往拘留所。
“法官,我不是不想還錢,之前手里確實沒錢,你給我點時間,我爭取把錢湊上,請先不要拘留我……”拘留所門口,眼見法院動真格了,馬某這才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立刻通過電話籌措資金,希望獲得申請執行人的諒解,最終馬某現場交付了案款20000元,雙方各讓一步,就剩余款項達成了分期還款協議,兩人的糾紛妥善化解,案件順利執結。
現場二
法官不拋棄不放棄 執行積案終化解
“對不起了,事情本不該發生,在此也再次向你們表示歉意……”“沒關系,你也不是故意的,也希望你們今后能在施工中多加注意……”這是4月8日下午,惠濟法院執行局內,申請執行人宋某與被執行人王某握手言和的場景。
2015年3月,李某欲在其自家宅基地上加蓋房屋,經口頭協商后,其將房屋承建事宜交由王某完成。王某隨后找來包含宋某在內的工人來工地干活。宋某在現場工地腳手架上作業不慎跌落受傷被送往醫院治療。后因各方就賠償事宜協商未果,宋某遂將房主李某、包工頭王某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判決王某賠償宋某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13萬余元。
然而判決生效后,王某非但沒有配合執行,還以外出包工程為名不見了蹤影。執行法官通過多次查找,均沒有發現其名下有可供執行的銀行存款、房產等財產,無奈之下,該案進入終本程序。雖然案件“終本”了,但執行法官關注和查找王某的下落及其財產線索的工作卻從未停止。
功夫不負有心人。4月8日上午,執行法官獲取到王某返回鄭州的信息,隨即趕赴王某家中,成功找到王某并將其拘傳回法院。
在法院執行局內,執行法官一方面向王某釋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將面臨的嚴重后果,另一方面通過視頻聊天形式,展示了申請執行人一家目前的窘境,對其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在執行法官耐心地勸導下,王某與申請執行人進行了積極溝通,最終雙方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王某賠償宋某11萬元整,首筆5萬元當場支付,后續款項于5月31日前支付完畢。
和解協議簽訂后,王某當場履行了首筆5萬元執行款,至此,一起積壓近6年的舊案在執行法官的努力下得到了圓滿化解。
此次集中執行行動共依法拘傳被執行人19人,執行完畢5件,其中執行和解3件,執行到位21.7萬元。
下一步,惠濟法院將以開展“豫劍執行”專項行動為契機,持續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執行質效,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滿意度和獲得感。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魯維佳 劉超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