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執行有力度,司法為民撐“晴天”。4月23日,鄭州市金水區法院集中執行力量,冒雨持續開展“金法靂劍”助企紓困保民生專項執行活動,不斷推進營商環境向優向好,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見證監督執行。
早上9點,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執行局負責人王松鶴動員部署后,干警們按照預定方案,以雷霆之勢重拳出擊,向規避執行的被執行人“亮劍”。截至當天下午5點,金水法院共執行完畢22件,執行和解8件,拘傳、拘留 25人,騰空房屋3套,執行到位金額784萬余元。
2022年1月,周某(化名)向朋友高某(化名)借款12.5萬元,雙方約定了借款利息、期限等。借款到期后,周某并未還款。高某將周某起訴至金水法院,經審理判決:周某償還高某借款本金12.5萬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后,周某未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高某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后,承辦人周志堅第一時間發起網絡總對總查控,發現被執行人周某在鄭州購買有一套房產,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目前仍在開發商名下,承辦人及時對該房產進行預查封,隨后多次與周某聯系,督促其盡快履行判決義務。周某履行了1.5萬元后,便以沒有履行能力為由再也不露面了。
后經多方調查,承辦人發現周某和朋友合伙開了一家小飯館,目前還在正常經營。當天上午,承辦人將周某拘傳至法院。到法院后,承辦人繼續做周某的思想工作,并告知其拒不履行將面臨被拘留的法律后果。
一聽要拘留,周某慌了,表示自己愿意還款,但是做生意賠錢了,一次性還完有困難。后經雙方當事人反復協商,申請人作出了一定讓步,最終達成和解協議:周某每月向高某履行5000至10000元不等金額的款項,直至履行完畢為止,如未按時履行,周某自愿配合法院對其名下房產評估拍賣。至此,該案順利執結。
松一松則功虧一簣,歇一歇則前功盡棄。下一步,金水法院將不斷強化執行措施,保持執行高壓態勢,凝心聚力,攻堅克難,全力推進執行工作,努力兌現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魯燕 通訊員 高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