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遇到追尾事故,多是后車追了前車的尾,可下邊這個事兒卻是前面的車“追尾”后面的車。
5月8日14時15分許,鄭州交警高速一支隊一大隊民警接到報警,鄭少高速2公里處鄭州西南站上站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
一大隊民警迅速趕往現場,經了解,一輛豫A牌照的小轎車在通過ETC收費通道時,由于與前車距離太近,導致ETC設備沒有正確讀取,必須倒車重新讀取車輛信息。在通道內倒車時,沒有注意觀察車后情況,撞上后方等待通行的一輛白色小客車,造成兩車受損。交警對事故進行處理,判定前車負事故全責!
鄭州交警提醒:在通過ETC收費通道時,要盡量減慢速度,且不要與前車距離太近,防止ETC設備不識別,影響正常通過。遇特殊情況,確需在通道內倒車時,一定要注意觀察周邊環境,防止發生事故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徐富盈 通訊員 張新杰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