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傳秘方、純中藥制劑專治老寒腿、老寒腰,一盒見效、三盒除根”,這是某“蟲草全蝎膠囊”宣傳的功效,真有這么神嗎?千萬別盲目輕信!今天,一起來看河南省沈丘縣法院審理的一起生產、銷售假藥案。
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孫某伙同他人(已判刑)租賃兩棟民宅,生產“蟲草全蝎膠囊”藥品,并以純中藥祖傳秘方的名義對外宣傳銷售。
經相關部門認定,孫某生產、銷售的藥品為假藥,公訴機關以孫某涉嫌犯生產、銷售假藥罪提起公訴。法院審理認為,孫某生產、銷售假藥,其行為符合生產銷售假藥罪的構成要件。鑒于其伙同他人生產假藥價值37萬元,并從中非法獲利1.2萬元。根據其犯罪情節、認罪態度等,依照《刑法》第141條,“生產、銷售假藥的,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等規定,判決孫某有期徒刑5年半,并處罰金33萬元。孫某在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禁止從事藥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說法:看病還是要聽從醫囑對癥下藥
辦案法官胡喬舟提醒,藥品作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其質量安全直接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假藥輕則延誤治療,重則危及生命,必須依法嚴懲生產、銷售假藥的不法分子。
同時,市民也要增強防范意識,購買藥品時,到正規醫院或有藥品銷售資質的正規藥店,詳細了解藥品功效,聽從醫囑對癥下藥。切不可貪圖便宜,或盲目輕信廣告宣傳,更不能輕易從網上購買來源不明的藥品或保健品,避免上當受騙。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張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