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院費心費力的調解,及時解凍公司賬戶,不僅解決了糾紛,也沒有耽誤公司其他工程的進度。”今天,記者獲悉,鄭州市中原區法院執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妥善化解了一起涉企勞務合同糾紛案件,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2017年11月,馬先生與鄭州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簽訂了防水施工合同,由馬先生分包鄭州某工程公司的地下空間防水施工工程。2019年5月工程竣工,工程結算金額719155.83元。因勞務公司僅支付了馬先生部分工程款,多次催要無果后,馬先生將勞務公司、工程公司訴至法院,要求支付勞務費248493.97元。
庭審中,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勞務公司于2020年8月支付馬先生勞務費68000元;工程公司于2020年9月支付勞務公司勞務費10萬元,勞務公司收到后3日內向馬先生支付勞務費9萬元;待工程驗收后,由馬先生、工程公司、勞務公司對賬后,支付馬先生剩余勞務費。協議生效后,前兩項二被告均已履行完畢,目前,工程早已驗收完畢,被告卻遲遲沒有履行第三項,馬先生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承辦法官賀曉寒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勞務公司、工程公司的財產進行了查控,凍結了相關銀行賬戶。被執行人工程公司負責人發現賬戶被凍結后立即與法院聯系,“賀法官,法院凍結了我們公司賬戶,里面有幾筆急需支付的工程款。如果不能按時支付,我們不僅無法正常生產經營,可能還要攤上其他官司。”
接到電話,賀曉寒詳細了解兩家公司的情況。兩家公司表示,并非主觀故意拖欠,根據調解協議,需要三方對賬后,才能確定具體數額,但由于各種原因一直沒有對賬,現在兩家公司都希望盡快對賬,盡快履行。
為高效妥善化解糾紛,賀曉寒組織申請執行人馬先生與被執行人勞務公司、工程公司的負責人進行了詳細對賬并協商解決方案,最終,三方達成一致意見,由被執行人工程公司向申請執行人馬先生支付剩余勞務費71915.58元。協議達成當天,工程公司一次性履行完畢。
之后,法院依法解除了對被執行人銀行賬戶的凍結措施,三方對這一結果均表示滿意,案件順利執結。
“在執行過程中,我們會充分考慮和平衡各方當事人的利益,既充分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公信力,又盡可能減少對被執行人權益及生產、生活的影響,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最大化。”賀曉寒說。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穆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