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官,這錢我要了一年多了終于有結果了……”6月13日,鄭州市惠濟區法院成功執結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幫助申請執行人李某拿回被拖欠的3萬元勞務費。
2020年6月,李某經人介紹到常某承包的工地上工作,工程完工后,因常某一直拖欠著勞務費不給,且李某多次催要未果,無奈之下將常某起訴到法院。法院審理判令常某支付李某3萬元勞務費及利息。
然而判決生效后,常某以種種理由推脫,遲遲未能付款,李某無奈之下向惠濟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本案標的雖小,但為了更快更好地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收到案件材料后,執行干警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常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執行文書,并對其名下財產狀況進行查詢,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
“不是我不愿意給錢,別人也欠著我的錢呢,實在是手里沒錢啊……”
“農民工出門攬個活掙點錢不容易,為什么不及時支付呢?而且現在失信的成本很大,如果你繼續拒不履行,將可能會被我們列入失信‘黑名單’和限制高消費,對你承包工程也會受到影響……”為促進申請執行人權益早日實現,執行干警多次通過打電話、發微信與常某溝通,做其思想工作。
經過努力,常某主動聯系執行干警,并將3萬余元執行款打到申請執行人李某賬戶,案件終以圓滿執結。
該案從立案到結案歷時共計27天,既有效維護了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又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魯維佳 劉晨陽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