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執行,遇雨不停。5月27日,雨下了一天,鄭州市金水區法院持續開展金法靂劍助企紓困保民生專項執行活動。當天9點,在執行局負責人王松鶴簡要動員部署后,執行干警按照預定方案,迅速奔赴執行一線。此次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見證監督執行。截至當天下午5點,共執行完畢42件,執行和解14件,拘傳、拘留40人,騰空房屋9套,執行到位金額1896萬余元。
小吳原為河南某商貿公司員工,因該公司拖欠工資辭職,后向金水法院起訴要求公司支付工資及補償金。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小吳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前一次性向小吳支付2.3萬元。調解書生效后,公司未按期履行義務,小吳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立案后,辦案人李超及時發起網絡查控,經查詢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李超便多次與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聯系,督促其盡快履行義務。然而高某以公司經營慘淡為由未履行。活動開始后,李超依法對公司采取搜查措施,但是到達公司經營地后,發現公司今日未營業。李超沒有放棄,繼續與高某聯系,告知其不履行義務的嚴重后果。經過反復做高某思想工作,高某向小吳轉款1.3萬元,表示剩余款項下周一定還上。考慮到高某的履行態度較好,李超在征求小吳意見后,決定再給高某一周的履行寬限期。收到1.3萬元轉賬,小吳向李超表達了感謝:“沒想到執行這么快,我的案件是今年5月24日立案執行的,剛過去三天就讓我拿到了第一筆錢,這次切身感受到了金水法院的執行速度。”現場見證執行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紛紛表示:該案的執行不僅保障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給予被執行公司一定的寬限期,進一步優化了轄區營商環境。
另外一起民間借貸案件也達成執行和解。趙某與孫某系親屬關系,孫某因經營需要多次向趙某借款。經法院判決,孫某須向趙某支付160萬余元。判決生效后,孫某未履行義務,趙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辦案人丁婧接到案件后,及時與孫某聯系還款事宜,孫某表示愿意還款,但自己做生意還沒有回款,表達了分期還款的意愿。活動當天,丁婧將當事人雙方約到法院,經過反復溝通,最終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孫某先支付第一筆款項20萬元,剩余部分在2023年6月底之前支付完畢。達成協議后,孫某按照約定支付了第一筆款項。
風雨無阻執行路,迎難而上顯決心。自專項活動開展以來,執行干警抗壓奮進,用實際行動詮釋著責任與擔當。下一步,金水法院將以更高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凝心聚力,用足、用活、用全執行措施,多維度發力,加大對被執行人的財產查控力度和打擊力度,同時做到善意文明執行,不斷優化轄區營商環境,扎實推進執行工作向優向好。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高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