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錢都是她自愿給我花的,根本不算我借的!”7月15日下午,鞏義市法院執行局內,年輕小伙劉某沖著執行員劉佳佳直“喊冤”。其中有啥具體內情,一起來看看。
2021年8月31日,家住四川的女孩馬某和河南鞏義的男孩劉某通過某社交平臺認識并添加為微信好友,兩個00后年輕人,志趣相投,相見恨晚,雙方于9月4日確定男女朋友關系。在隨后的交往過程中,倆人感情逐漸穩定,劉某便多次以各種理由借款,其中100元以上的借款共計7200元。后馬某多次催要欠款,劉某一直推脫。無奈之下,今年6月,馬某憑借轉賬記錄和聊天記錄訴至法院。劉某接到法院開庭傳票后,一直沒當回事兒,開庭當天也未到庭參加訴訟。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員劉佳佳將劉某傳喚到庭,經詢問,劉某對借款事宜拒不承認,還表示,“我都想不通馬某為啥要告我,我倆是男女朋友關系,那些錢是她自愿贈與我的。”在執行干警的析理說法下,劉某表示愿意還款,但由于手頭緊,只能先還2000元。眼看劉某又要開始拖延戰術,劉佳佳表示必須全額履行還款義務,如不還錢就對其采取拘留措施。
看著拘留通知書,劉某當天下午即返還全部欠款,該案順利執結。
執行法官表示,戀愛期間,經濟往來要保持理性,充分考量借款目的、數額大小、償還能力、對方人品及可能存在的風險等因素,提高警惕、謹慎借款,莫被“愛情”沖昏頭腦。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賈鳳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