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ck id="6birc"></track><option id="6birc"></option>
    <samp id="6birc"></samp>
  1. <samp id="6birc"></samp>
    1. <b id="6birc"><ins id="6birc"><ruby id="6birc"></ruby></ins></b>

    2. <tbody id="6birc"></tbody>
    3. <samp id="6birc"></samp>

        <progress id="6birc"><bdo id="6birc"></bdo></progress>

          <tbody id="6birc"></tbody>
        1. 稚女路過秋千被撞傷,究竟誰之過

          2023-07-19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各式各樣的秋千成為游樂場一項不可或缺的設施,但秋千在帶給小朋友歡樂的同時也隱藏著一定的安全隱患。3歲的小紅(化名)就遭遇意外,由此引發一場官司。那么,小紅受傷究竟是自己的過錯?還是公園的責任?今天,記者帶你去聽聽法官怎么說。

          案情:小紅玩秋千被撞倒受傷,誰擔責

          今年3月的一天下午,3歲的小紅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園玩耍。在走到秋千區域附近時,小紅突然朝秋千走近,被5歲的小明蕩起的秋千撞倒,致使小紅左眉處受傷,小紅的父親鄒先生立即將女兒送至醫院治療。但就賠償問題,鄒先生一直未與小明的家長達成一致意見。多次溝通無果后,小紅的母親馮女士以女兒的名義將小明及其父親朱某訴至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營養費、伙食補助費等共計2715.57元。

          庭審過程中,雙方對賠償責任劃分爭執不下。原告方認為,小明及家人明明看到小紅在秋千前經過,仍蕩動秋千,致使小紅受傷,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被告方認為,小紅突然闖入秋千區域,是家長未盡到監護責任,因此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在聽取雙方意見后,承辦法官李曉玲組織雙方在庭后進行調解。李曉玲先從責任劃分角度向雙方釋法說理,講明民法典關于侵權責任和未成年人監護人責任的有關規定。又從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希望兩家人能夠各退一步。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被告向原告支付醫療費1000元,小明的父親朱某當庭履行,案件圓滿化解。

          提醒:無心之過事關孩子安全和健康成長

          本案中,事故的發生是孩子們的無心之過,他們對事物的理解能力和對緊急情況的處理能力都十分有限,因此類似情況在生活中時有發生。正值暑假期間,提醒家長朋友關注孩子們的安全問題,切實承擔起監護責任,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經常進行防溺水、防火防電、防外來傷害、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給孩子傳授相關知識和技能,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穆童


          分享到: 編輯:朱琳 統籌:楊觀軍

          相關新聞

          www.uuyoujiz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