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費減稅、支持創新、優化營商環境、強化金融支持……28條“滿當當”的措施,助力個體工商戶更好發展。11月14日,記者從河南省政府獲悉,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若干措施》,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經濟健康發展。
降低經營成本
我省將延續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政策。對以單位形式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其中,失業保險費率繼續按1%實施,工傷保險費率按各地上年度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核算的情況執行。
降低經營場所使用成本。進一步放寬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登記限制,深化“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改革。支持電子商務平臺內經營者開展“集群注冊”。
開展涉個體工商戶價費整治。聚焦重點領域,持續開展涉企違規收費治理,嚴厲打擊涉個體工商戶違規收費行為,減輕個體工商戶負擔。
強化保險保障。引導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鼓勵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單位形式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
減輕稅費負擔
根據《措施》,我省將繼續落實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稅費優惠政策。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上述政策執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落實契稅優惠政策。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將其個人名下房屋、土地權屬轉移至個體工商戶名下,或個體工商戶將其名下房屋、土地權屬轉回原經營者個人名下的,免征契稅。
還有“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對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執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此外,還有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執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同時,我省還將實施重點群體、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稅收減免。脫貧人口、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人員、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3年內按每戶每年24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政策執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強化金融支持
根據《措施》,我省將進一步降低支付手續費。鼓勵商業銀行在免收一個賬戶管理費和年費基礎上,對個體工商戶免收全部單位結算賬戶管理費和年費;對個體工商戶通過柜臺渠道進行的單筆10萬元(含)以下的對公跨行轉賬匯款業務,按不高于現行政府指導價標準的9折實行優惠;取消收取支票工本費、掛失費,以及本票和銀行匯票手續費、工本費、掛失費。其中,票據業務執行期限為長期,其余措施執行期限至2024年9月29日。
擔保增信力度方面,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增信服務力度,力爭做到“能擔盡擔”。落實降低費率要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在可持續經營的前提下,將個體工商戶擔保費率降至不超過1%。
有關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我省規定,符合條件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脫貧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可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期限不超過3年,享受財政貼息。
優化營商環境
提高登記便利化水平——推行“自主填報、系統核查、即時審核、實時出照”的智能登記新模式,實現個體工商戶登記全程“零見面、零跑腿、零干預、零收費”。開展省內個體工商戶跨轄區遷移改革。
鼓勵支持變更升級——個體工商戶自愿變更經營者的,可直接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允許延續原字號、成立日期等,符合條件的在稅收管理信息系統自動同步變更登記信息;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的,允許企業依法繼續使用原字號、成立日期并保留行業特點,行政許可部門依法為其提供便利。
保護合法權益——我省明確,個體工商戶的財產權、經營自主權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或非法干預。不得違反規定在資質許可、項目申報、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等方面對個體工商戶制定或實施歧視性政策措施;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向個體工商戶收費或變相收費;不得向個體工商戶集資、攤派,不得強行要求個體工商戶提供贊助或接受有償服務;不得誘導、強迫勞動者登記注冊為個體工商戶;不得要求個體工商戶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條件和違約責任等交易條件;不得違約或變相拖欠個體工商戶賬款。
支持創業創新
對大中專學生(含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及在校生,畢業5年內留學回國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退役軍人、脫貧勞動力、返鄉農民工首次從事個體經營,且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經營一年以上的,按規定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開業補貼。
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可參加創業意識培訓、創辦(改善)企業培訓、創業實訓、網絡(電商)創業培訓各一次,按規定分別給予200元、1000元、300元、1500元的培訓補貼。支持各類孵化載體向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開放一定比例的免費孵化空間,政府投資開發的孵化器等創業載體應安排30%左右的場地免費提供給高校畢業生。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