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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瞭望塔|16名學生成電詐“工具人”反詐普法進校園要走深走實

          2023-12-06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明明是“本地機主”來電,通話對方怎成了境外電詐分子?據紅星新聞12月4日報道,四川遂寧警方近日破獲了一起由16名在校學生參與的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這些學生通過提供“手機口”服務,幫詐騙分子實現了境外電話語音中轉,在案發前的一個月里,非法獲利數百元到數千元,直至被公安機關抓獲。

          詐騙分子為何會瞄上學生群體?事實證明,對手頭不寬裕的學生來說,利益誘惑屢屢奏效,僅僅為詐騙分子架設“手機口”,操作簡單,每小時就能收入200元至300元。“獨賺錢不如眾賺錢”,發動身邊的同學朋友一起參與,保不準還能落個“順水人情”。

          所謂架設“手機口”,就是把兩部手機放在一起,一部與詐騙分子搭建聊天通道,另一部用來撥打受害人號碼,電話接通后讓詐騙分子和受害人直接通話。整個過程中,學生相當于一個連接詐騙者和受害者的通道,甚至無需親自傳話,就幫了詐騙分子“大忙”——本地號碼會大大降低被害人的防御心理,進而增大詐騙成功的概率。

          看似不起眼的行為,實則社會危害性極大。涉案學生作為詐騙過程的見證者,不會不知情。報道中提到,有市民被騙數萬元,不知“接口”學生又會作何感想?如果是抱著事不關己、自己并無直接責任的僥幸心理,那恐怕是大錯特錯。按照《刑法》規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還為其提供幫助,且情節嚴重的,將構成犯罪。

          近年來,在校學生參與電詐犯罪的時有曝出,除了“手機口”業務,還有向不法人員出租、出售“兩卡”,或者參與吸粉引流等。這些學生因貪圖小利而淪為犯罪“幫兇”、自毀前程的案例,不僅令人惋惜更值得深思。

          不可否認,社會經驗不足、法律意識淡薄,也許是很多學生的天然“軟肋”,并且,大學生普遍有實習或兼職需求,容易因交友不慎,受到所謂“朋友”“老鄉”的誘導教唆誤入歧途。所以,提高防范意識、增強自律能力、加強宣傳教育,不僅是學生自己的事情,還應是學校、家庭及社會的共同責任。

          國家近年來打擊治理電詐違法犯罪成效顯著,反詐宣傳教育也逐漸深入人心,但仍需警惕詐騙手段花樣翻新和“變種”升級。所以,“反詐普法進校園”不僅要縱深推進,更要走實走心更走新。與此同時,廣大學生要加強學習,提高法律意識,避免成為詐騙分子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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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評論員 周也琪

          《鄭州晚報》版面截圖

          分享到: 編輯:李怡萍 統籌:蘇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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