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修訂版《河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對組織指揮體系、災害預警措施、災情信息管理、救助應急響應啟動條件和相應措施進行了明確。
預案主要修訂的內容包括完善自然災害救助組織指揮體系、建立救災工作組機制、優化應急響應機制措施、加強響應協同銜接和強化災情信息報告五部分。
在優化應急響應機制措施上,預案優化了調整響應啟動程序,細化完善了響應措施,調整了各減災委成員單位參與機制和具體職責分工,并增設“響應升級”,即災情擴大達到更高級別的響應條件時,可依照相應響應程序提升響應等級。與此同時,為進一步加強省級和地方救助應急預案協同銜接,增設“響應協同銜接”,規定啟動省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的,相關地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級別應與省級響應級別協同銜接。
為加強和規范災情信息統計上報,修訂后的預案要求,對突發性自然災害,縣(市、區)應急局要在災害發生后2小時內向本級政府和所在省轄市應急局報告;省轄市應急局在接報災情信息2小時內進行審核、匯總,并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應急部門報告。特別重大、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前,各級應急部門執行災情24小時零報告制度,并逐級上報。
預案同時明確,突發性自然災害發生后,各級相關單位要按照責任、時限、程序、標準等報送災情信息,特別強調因災死亡失蹤人員信息“先報后核”的原則,避免遲報漏報。
省應急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省應急廳將根據新修訂的《河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細化完善應急預案框架下的具體救助實施方案,及時組織桌面推演和實戰演練,確保重大災害應對有力有序。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王戰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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