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折團購吃火鍋、68元即可3至4人圍爐煮茶、99元11個菜的烤肉……”今年以來,餐飲業煙火氣穩步回歸的同時,線上低價團購套餐也在不斷增多。從咖啡茶飲到吃食正餐、從新開餐廳到知名品牌,各類餐飲商戶為爭取線上流量紛紛加入低價團購“大軍”,滿屏的“實惠”讓不少消費者直言隔著屏幕動了心。
線上:“低價團購”火熱直播間
“這一大盤子魚分量可真不小,而且每一片魚肉都打著卷!” “56.9元不限量暢吃!”12月19日凌晨及上午,記者在抖音平臺以“餐飲”為關鍵詞進行搜索,發現大量餐飲企業直播間正在火熱售賣套餐,89.7元的火鍋2至3人餐、119元的雙人烤魚、19.9元的漢堡套餐等各式團購套餐吸引人們紛紛下單。
隨著抖音、快手等新型互聯網平臺興起,各餐飲店借助博主推廣、直播間低價、上新團購鏈接等營銷方式,吸引了不少年輕人的目光,“低價團購”已成為街頭巷尾眾多餐飲店吸引客源的“流量密碼”。
團購銷量高可以幫助商戶躋身搜索引擎頁面前列,擴充客流量,且線上直播及視頻推廣形式多樣,有直播間現場烤魚、主播火鍋涮菜,也有博主探店打卡,氛圍感現場感十足。不少消費者對這種集“大餐”與“低價”于一身的新興用餐方式表示認可,抖音平臺顯示,不少餐飲團購銷量客觀,幾千單上萬單甚至數萬單的不在少數。
“周末約三五好友或家人一起聚餐是常有的事兒,平時去店里吃,很少打折或折扣很小,通過線上團購,折扣力度大,過期還能自動退,我經常關注。”李女士表示。
線下:不少顧客提前團購就餐
“我是團購的,給安排一下”“好的,我先給您驗證一下信息”……12月19日中午,蘭湘子·湘菜小炒中原萬達店門庭若市,收銀臺前不時有顧客拿著手機,等待驗團購券。
“進店顧客約有一半會選擇購買線上團購套餐。”該店家相關人員表示,團購雖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利潤,但消費者提前通過手機APP了解到店鋪優惠力度后,會把店鋪加入用餐備選清單,下一次再買的機會就比較大。同時,低價團購雖然減少了利潤,但能為商戶帶來更多曝光度與客流量,也是商家實現薄利多銷的一種營銷方式。
據了解,蘭湘子·湘菜小炒全國線下門店共計227家,其抖音團購套餐銷量最佳的為折后158元的“蘭湘子辣爽四人餐”,已售銷量為30余萬份。在美團APP中,該連鎖品牌鄭州18家門店可用的折后93元的“必吃推薦雙人套餐”,半年銷售量為33萬余份,多數消費者購買團購套餐后評價“性價比非常高”。
而解家河南菜華山路店相關人員表示,進店約有5%的顧客會購買93.5代100元的代金券,在美團APP中,該代金券可用于鄭州市15家門店,半年銷售量為3.2萬余份。
“今年刷短視頻時總是刷到低價餐飲團購套餐推薦,慢慢就形成了習慣,吃飯前先看看線上有沒有優惠。”市民趙先生表示。
客戶商家雙贏 才能守住“流量”
“消費者團購是為了實惠好吃,商家目標則為薄利多銷,商家保留利潤空間的同時保證菜品質量,只有客戶商家雙方共贏,才能守住‘流量’。”對于悄然刮起的低價團購風能否長期為繼,不少人持有自己的觀點。
業內人士認為,每一名消費者,都希望餐飲行業打“價格戰”的同時,保證產品和服務質量,這是守住“流量”的關鍵所在。而部分餐飲店鋪只一味推出低價團購卻不注重質量,那么顧客僅會有初次團購嘗試而不會成為店鋪“忠實粉絲”,使團購模式“變味”乃至“畸形”。
“2023年餐飲市場復蘇很快,上半年全國新增超202.2萬家餐飲經營主體,消費者外出就餐和訂購外賣次數攀升,說明國家 ‘促銷費’‘穩預期’政策效果明顯。”河南省商業經濟學會副秘書長、鄭州工程技術學院博士胡鈺表示。
同時胡鈺也表示,餐飲業門檻低且競爭激烈,目前已經從“線下爭客源”延伸到了“線上爭流量”。各大直播間、短視頻中各類低價團購套餐成為新潮流,用戶忙著“薅羊毛”,商家忙著接流量,達人和平臺忙著數傭金,看似熱鬧的背后,是經營主體之間利益的博弈和經濟發展規律的呈現。
“面對變化不大的需求市場,很多商家不得不緊跟‘線上低價團購券’的節奏,新商家需要‘引流’,老商家需要‘穩流’,消費者需要得到實惠,只有新老商家都能從競爭中獲得發展和生存機會,消費者也能從中獲得實實在在的好處和消費價值,這樣的市場才是良性、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的。”胡鈺說。
謹防低價陷阱 理性看待打折
低價“團購”熱銷,商家為降低成本,“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現象也時有發生,消費者權益難以保障。
為此,市市場監管局網絡交易監管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消費者在購物前要仔細了解商品信息,注意商品和服務的真實品質與經營者所宣傳承諾的是否一致,經營者是否利用不真實的交易評價進行誤導。
消費者一定不要輕信口頭承諾,不要輕信網絡經營者絕對化用語的宣傳。同時,要理性看待經營者開展的打折、贈送等促銷活動,不要被過于低廉的價格吸引。
要注意保存網購憑證,除了保留電子訂單、支付頁面等交易憑證,還要保存好交易聊天記錄、產品宣傳和服務承諾等信息,留意商品下方小字標注等注意事項,以備發生消費糾紛后進行維權。
消費者在網購過程中,如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可以向網絡購物平臺客戶服務部門進行溝通協商解決。根據《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爭議可以通過協商和解,請求消費者組織、行業協會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調解組織調解,也可通過向有關部門投訴、提請仲裁、提起訴訟等方式解決。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李愛琴 見習記者 安欣欣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