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鄭州工作的高校畢業生、職業(技工)院校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等各類青年人才,可以享受最高1500元每月的生活補貼。3月1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市委人才辦、市人社局、財政局等單位共同印發《鄭州市學歷人才生活補貼發放實施細則》,對此工作進行明確。
哪些人可以享受此項補貼?是指在我市工作且符合相應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職業(技工)院校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等各類青年人才。
另外,申請學歷人才生活補貼應具備以下條件:
2017年1月1日以后畢業的全日制博士、碩士、本科畢業生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其中,博士不設年齡限制,其他畢業生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
鄭州市戶籍(留學回國人員不受戶籍限制);
在鄭就業創業,正常參加社會保險,且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正常繳費1個月以上(不含欠繳、補繳);
畢業時間不超過3年,其中,國(境)外世界知名大學(以USNEWS世界大學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排名、QS世界大學排名任一榜單最新排名前200位為準)的畢業生可放寬至畢業時間不超過6年。
學歷人才生活補貼按照每月博士畢業生1500元、碩士畢業生1000元、本科畢業生及預備技師(技師)500元的標準發放。
學歷人才生活補貼以申請成功當月為發放起始月,5年內根據養老保險正常繳費情況最多發放36個月。每月初,將補貼資金撥付至個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
國內高校畢業生可通過微信、支付寶、鄭好辦APP等線上方式或人才服務窗口線下方式申請。線上申請只需激活電子社保卡,無需提供其他材料。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及技工院校畢業生通過人才服務窗口申請。
學歷人才生活補貼每人可享受一次,享受補貼期間戶籍遷出鄭州的,停發補貼。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李娜 見習記者 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