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不好找、標注不清晰、易抹除脫落……據媒體報道,很多食品藥品包裝上的生產日期不好找,老年人看起來更費勁。今年的全國兩會上亦有人大代表建議:“進一步規范食品標簽,統一標注方式,讓消費者特別是更多老年人能夠找得到、看得清。”
消費者購物前會不會看生產日期,主要還是因個人習慣而異。大家心里都明白,大多數情況下商店是不會銷售過期食品的。考慮到這種心理,不排除有的廠家故意在這個環節制造困難,把印有生產日期的標簽搞得非常低調。“見瓶身”“見封口處”“見包裝”,媒體報道提到不少預包裝食品標簽對生產日期標注區域的說明過于籠統,跟消費者玩起“躲貓貓”。
不同操作背后的動機不一樣,到底是不是為了掩蓋產品生產日期這一敏感信息,倒也不能一概而論。站在生產廠家角度看,既然規定要在產品包裝上標注生產日期,這就是一個不能省略的環節。而清晰一點或者模糊一些,不至于影響核心競爭力,況且,市場這么大,如果就你這一家搞這一套,消費者肯定不會買賬。
有一些客觀因素會影響生產廠家的決策。過去大家不太關注生產日期,生產廠家在這個環節主打一個低成本,呈現的效果好不好則不重要。如今,消費者比較重視這類信息,可對于生產廠家來說,如果要換一種標注方式,勢必要在工藝環節上做調整,這就涉及成本問題。就像很多市面上的腌制食品,傳統的包裝形式并不方便,但廠家還是延續這種包裝,原因無他,換一種包裝,你要研發相應的技術,必然要投入,所以動力不足。
當然,無論有何種隱情,明確標注生產日期,讓消費者了解這方面的信息,這是一種合理需求,需要得到回應。
站在消費者角度看,重視食品的生產日期,未必就是追求絕對的新鮮。15天的保質期,距離保質期還差個三五天你買不買?我想大多數消費者都不會太苛刻,食品剛上市,你就買到,那是臨街的包子鋪才能提供的新鮮。去超市買東西,多數時候都要做一定妥協。有些商家也洞察到消費者心理,對于一些臨近保質期的食品,最簡單粗暴的一種就是把它們放在較為顯眼的最外層的展示位置,方便消費者選購;而對于剛到店的相對新鮮的食品,則會放在不那么方便拿的位置。
商家兜售新鮮度不一樣的食品,往往會與消費者斗智斗勇,只要其還在保質期內,這都是很正常、可以接受的。當然,既然消費者有需求,那么,食品該如何展示生產日期,要實現何種展示效果,倒也真的可以考慮明確一下。
據《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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