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中午,一輛車號為豫AFD開頭的新能源商務車引起了執勤交警的注意,交警將其攔下后,這輛車果然是一輛“假牌車”,目前,駕駛員正在進一步接受處理。
3月23日11時25分許,交警二支隊三大隊副大隊長于文建、民警屈軍強帶領輔警查雪峰、李剛在西四環化工路執勤,一輛車號為豫AFD***2的新能源商務車北向南駛來,在對該車進行檢查時,民警發現該車車牌字母“D”和車牌之間有縫隙。仔細查看發現,“D”是一節廢舊車牌,被截斷后用膠粘到車牌上去的,該車實際車號為豫AFE***2。
據該車駕駛員張某講,他是一家汽車銷售公司的員工,車是公司的車。因張某涉嫌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民警將張某帶回交警二支隊進行進一步處理。
因張某使用變造、偽造機動車號牌,民警按照《交通安全法》96條第一款的規定,將對張某處15日以下拘留,2000元至5000元罰款的處罰。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徐富盈 通訊員 李冰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