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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熱點話題 | 整治APP“免費試用”亂象,需多方發力

          2024-04-02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近日,河南鄭州的吳女士開通某APP軟件的“七天免費試用”后,直接被扣掉一年會員費,當她找APP客服申請退款時,客服以已經使用為由拒絕退款。而類似吳女士這樣掉進APP“免費試用”“低價享用”陷阱的消費者不在少數。

          法治日報圖

          在某第三方投訴平臺上,有關“免費試用”的投訴高達1.9萬余條,絕大多數是在吐槽各種APP。有的點擊免費試用后,即默認包月包年套餐;有的宣稱低價續費,結果續的是高價套餐;有的在免費試用期內,第二次點擊即默認支付會員費。

          如今,“免費試用”陷阱五花八門,讓消費者防不勝防。作為一種常見的市場推廣手段,“免費試用”通過讓消費者體驗產品或服務的部分功能,以激發其購買欲望,原本能夠實現APP與用戶的雙贏。然而,卻被一些不良商家扭曲,用來“套牢”消費者。如此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讓消費者對這類APP失去信任。

          從法律的角度看,當商家提供的服務與扣取的款項,與其宣傳內容存在嚴重出入時,極可能構成虛假宣傳。若進一步有證據表明,商家故意向消費者傳達虛假情況,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意在誘導消費者作出錯誤的消費選擇,便可能構成消費欺詐。消費者不僅有權要求商家退還所扣款項,更可以依法請求懲罰性賠償,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然而,現實情況中,由于所遭受經濟損失不算大,維權成本卻很高,很多“踩坑”的消費者往往選擇放棄維權。更糟糕的是,一些APP平臺客服難以聯系,或者即使聯系上,客服也常常答非所問、推卸責任,更讓消費者感到維權無望。這種消費者的無奈選擇,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APP平臺的不正之風。

          近期,盡管有關部門針對自動續費問題出臺更為明確的規范,但關于“免費試用”的條款仍顯不足。目前,試用期長短、試用期內的權益限制、期滿后的轉化策略等細節,在不同商家間存在較大差異,難以用統一的標準進行規范。為此,相關部門應針對“免費試用”和低價享用服務制定更為可行的實施細則,明確規定商家必須履行的義務,確保條文清晰具體,這樣既便于執法部門日常監管,也為消費者維權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據。

          要從根本上規制這一亂象,還需多方形成合力。相關部門應加強對APP支付環節的日常監管,及時發布典型案例予以警示,并敦促平臺迅速整改。同時,建立便捷、高效的在線糾紛解決平臺,為消費者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非訴訟糾紛解決渠道。消費者也應謹慎“試用”,及時退訂或拒絕購買。

          相關企業應意識到,“套路”消費者絕非長久之計。主動公開并透明披露試用條款,嚴禁任何形式的誤導性宣傳,不僅是企業應盡的法律義務,更是實現長遠發展的題中之義。 評論員 周也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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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州晚報》版面截圖

          分享到: 編輯:張丹婭 統籌: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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