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氣溫的提升,臭氧污染成為夏季空氣質量的主要污染物,而產生臭氧污染的來源主要為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如加油站、印刷廠、汽修店等,為進一步降低轄區臭氧污染濃度,做好轄區內涉揮發性有機物工業企業達標排放工作,近段時間以來,鄭州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管城執法大隊積極組織開展涉揮發性有機物行業專項執法行動。
抓住重點,壓實責任,全力推進。合理分組,科學調配,設置時限,互相支援,全力推進。執法人員提振精神,迅速行動,針對推送任務,全力以赴,檢查過程中確保案件線索發現到位,管理問題發現到位,電子執法系統輸入到位。
管城生態環境執法大隊按照“早行動、早見效、早落實的原則”,截至目前先后出動執法人員160余人次、檢查VOCS企業74家次、發現環境違法行為4起均已立案處罰,環境管理問題59個已指導整改到位。
科技賦能,精準定位,效能提升。管城生態環境執法大隊在VOCS全面開展的同時,側重新裝備、高科技工作輔助,現場檢查全面使用PID檢測儀,并針對空氣質量走航車移交數據突高區域,集中對數據突高周邊及上風向進行拉網排查,發現違法案件2起,執行行政處罰。
通訊員:孟慧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