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記者從省消協獲悉,近日,媒體廣泛關注的“鄭州28名消費者在某瑜伽店辦卡后遭遇關店”事件迎來最終結果,在省消協的持續關注和不懈努力下,關門的瑜伽店最終退還了所有消費者的卡內剩余資金66449元,消費者權益得到全面維護。
本次事件的圓滿解決,開啟了我省通過集體司法途徑挽回多名、小額預付費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的先河,在預付費投訴居高不下、處理困難的背景下意義深遠。
回顧:28名消費者辦卡后 瑜伽店突然關門
消費者孫女士與其他27名消費者,在鄭州市國貿360廣場某瑜伽店辦理了會員卡,并支付了1000元到12000元不等的會員費。但是去年5月,該瑜伽店突然關門。
“頭一天還在推銷辦卡,第二天我們來鍛煉時,就發現店門關了,這讓所有會員都措手不及。”消費者黑女士回憶說,會員們組建了維權群,多次到店門口蹲守,并嘗試聯系瑜伽店店員和負責人,但是都被推諉。
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孫女士等消費者選擇向省消協進行投訴。
省消協接到相關投訴后,經調查發現一個更不利的情況:經營該店的文化傳媒公司已經注銷。
“不能讓這種逃避責任的行為肆意侵犯消費者的合法利益,我們要窮盡一切辦法為消費者挽回損失,為應對預付式消費經營者‘跑路’探索維權路徑,形成制度性解決方案。”省消協相關負責人表示。
省消協通過與市場監管系統對接協調,想盡辦法聯系到了該瑜伽店實際負責人郭某某,又多次組織郭某某與消費者代表進行調解。
調解中,瑜伽店實際負責人郭某某堅持要讓消費者轉到其他合作店,而消費者們則不想轉店,希望能退回卡內余額。省消協組織了幾次調解,都沒有達成有效一致意見。
進展:省消協支持仲裁 消費者代表仲裁獲勝
努力調解無果,省消協便出具了專門意見書,明確表示支持28名消費者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此事。
因消費者與瑜伽店簽訂的《會員服務協議》中雙方糾紛解決方式為提起仲裁,2023年底,28名消費者中的孫女士作為消費者代表,在省消協的全力支持下委托金博大律師事務所孫凱律師作為代理人,向鄭州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024年1月底,鄭州仲裁委經過開庭,下達了裁決書,裁決書認為,《會員服務合同》簽訂后,消費者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了服務費,瑜伽店沒有按照約定的期限為消費者提供瑜伽健身服務,瑜伽店構成違約,因此應退還消費者剩余服務費,并賠償相應的利息損失。
鑒于經營該瑜伽店的文化傳媒公司已經注銷,鄭州仲裁委裁決,該公司實際經營者郭某某、史某某向消費者代表孫女士退還卡內剩余費用,并支付相應的利息。
鄭州仲裁委還裁決:因瑜伽店違約,由其實際經營人承擔案件的仲裁費和消費者聘請律師的費用。
仲裁裁決生效后,在鄭州仲裁委的不斷提醒下,瑜伽店實際經營者郭某某、史某某向消費者代表孫女士退還了卡內剩余費用2630元,并支付了相應利息。
結果:省消協持續關注 店家與所有會員簽訂退費協議
在第一份仲裁裁決生效后,涉事瑜伽店的實際經營人終于轉變了態度,改為積極配合調解,最終和所有會員談好了退費方案。
5月16日,在省消協的持續關注下,在金博大律師事務所代理律師的全力溝通下,該瑜伽店最終履行了和解協議,剩余27名會員如期收到了瑜伽店的退費,至此,這起“辦卡后瑜伽店關門跑路”案件最終迎來“消費者滿意”大結局。
“大家充卡的錢,多的幾千元,少的才幾百元,這個錢數不管是去起訴,還是聘請律師,對于單個人來說,都是不劃算的。”消費者孫女士說,好在省消協及時向大家伸出了援手,不僅在瑜伽店關門的情況下找到了實際負責人,而且出具意見書支持大家集體仲裁,最終迫使瑜伽店退還了所有會員費用。
記者 李愛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