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市場監管局獲悉,為規范網絡市場競爭行為,維護網絡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即日起至12月,我省將在全省集中開展網絡反不正當競爭專項執法行動。
本次專項行動聚焦社會關注度較高、投訴舉報集中、違法行為頻發的重點問題,突出中秋、國慶、“雙十一”“雙十二”等重點時段,集中整治五類網絡市場不正當競爭行為。
重點查處在醫療美容、教育培訓、旅游、外賣等涉及民生領域及行業,經營者在網絡平臺編造用戶評價、誤導性展示用戶評價等刷單炒信行為,或者以紅包、卡券等方式利誘用戶作出指定好評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重點查處在直播帶貨或其他經營活動中,經營者虛構交易額、成交量等經營數據信息,或者虛構收藏量、點贊量等流量數據,或者虛構投票量、收聽量、觀看量等互動數據,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
重點查處經營者利用網絡實施混淆行為,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或服務名稱等關鍵詞作為網絡銷售平臺、生活服務平臺以及短視頻平臺等搜索關聯,引人誤認是他人商品或存在特定聯系的行為,或者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網絡域名、網站名稱、網絡代稱、App圖標等作為自己的網絡元素,引人誤認是他人商品或存在特定聯系的行為。
重點查處經營者利用技術手段,通過實施限流、屏蔽、搜索降權、強制下架等方式,干擾其他經營者之間的正常交易,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
重點查處經營者或“黑灰產”組織,通過第三方測評機構、“差評師”“網絡水軍”“黑公關”等編造、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性信息,或者通過對競爭對手商品進行惡意評價、發布虛假測評等方式,損害競爭對手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行為。
重點查處經營者自身或者通過第三方組織,通過惡意好評觸發電商平臺懲罰機制、惡意短期內批量下單不付款或者惡意批量購買后退貨、拒絕收貨等方式,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網絡產品或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查處經營者濫用后臺交易數據、流量等信息,通過屏蔽、不當干擾產品展示順序等方式,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網絡產品或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
記者 李愛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