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相聚美酒幾杯之后點單代駕很常見,可酒足飯飽后出手毆打代駕,就不可原諒了。今天,記者獲悉,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已審理了一起故意傷人案,李某某因拒付代駕費毆打他人,付出代價。
2023年6月,李某某和朋友喝酒小聚后,在飯店門口找到代駕司機張某某,張某某將其送至家門口時,李某某以喝多為由拒絕支付代駕費用,兩人爭執之下引起撕打,李某某用腳多次踹擊倒在地上的張某某胸、腹等部位,造成張某某胸部左側第3、4、5肋骨骨折。經鑒定,張某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法院審理認為,李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案發后李某某已取得被害人諒解,且自愿認罪認罰,可對其從輕處罰。近日,根據李某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及到案后認罪、悔罪表現,判決李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辦案法官提醒,喝酒后控制情緒是對自我的一種約束,酒后尋找代駕司機是正確的行為,在與代駕司機溝通中遇到矛盾和沖突時,請耐心解決問題,切勿因情緒失控做出違法犯罪行為。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肖婉豫 陳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