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度,全省各參保單位將工傷保險執行費率從下調50%調整為下調20%。10月14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該廳與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發布《關于做好2024年第四季度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工作的通知》。
《通知》表示,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相關文件有關實施條件,我省將執行費率下調50%的政策調整為執行費率下調20%的政策,即全省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18至23個月執行費率下調20%的政策。
第四季度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是今年前三季度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工作的延續,而不是在降低的基礎上進行下調。
據悉,全省已自2024年10月1日起按照新的費率政策執行。
記者:李娜?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