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市商務局獲悉,為擴大補貼范圍,簡化工作流程,進一步提高群眾、銷售門店參與活動的積極性,經六部門商議,對《鄭州市商務局等6部門關于印發<鄭州市推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實施細則>》的通知(鄭商聯〔2024〕40號)進行修訂。
本次活動與之前相比有哪些變化呢?對補貼范圍和標準進行了調整,檔位補貼由兩檔增至三檔,方便消費者選擇。將“即單個消費者消費2000元以內的,給予300元補貼;2000元(含)以上的,給予500元補貼”調整為“即單個消費者消費1000元(含)至1499元,給予300元補貼;1500(含)至1999元以上的,給予400元補貼;2000元及以上,給予500元補貼”。
同時,補貼對象也進行了調整,補貼對象放寬,消費者選擇面更廣。將“電動自行車必須是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強制性標準的兩輪自行車;換購的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其電池還應符合《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GB43854)標準要求”調整為“電動自行車必須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規范要求”。
此外,申報及審核流程增加“優先考慮遴選推薦企業,也可以將舊車(含電池)交予長期合作、具備相關資質的企業回收處理,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門店)須建立舊車(含電池)交接登記管理臺賬,確保舊車(含電池)去向可查、規范回收”。
記者:成燕 孫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