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記者從鄭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事業發展中心了解到,此前,部分出租汽車行業駕駛員多次向鄭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事業發展中心反映:希望順應社會老齡化發展趨勢,要求延長從業年齡。
鄭州市交通運輸局高度重視駕駛員“急難愁盼”問題,要求鄭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事業發展中心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經鄭州市人大審議通過,報河南省人大審查批準,《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部分內容做出修改,將我市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年齡延長至65周歲,鼓勵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優秀駕駛員按照要求延續上崗注冊。
此次政策調整響應駕駛員的呼聲,并結合行業實際,將男女駕駛員的從業年齡從原有的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一并放寬至65周歲,為更多有經驗的駕駛員提供就業機會,同時也能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安全的出行服務。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出租汽車駕駛員辦理從業資格證延續注冊的,須符合以下幾項要求:一是曾取得我市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二是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三是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或者職業禁忌癥;四是年齡不超過六十五周歲;五是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機動車駕駛證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十二分記錄;六是無暴力犯罪記錄;七是按照規定經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合格;八是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的從業資格證經注冊后,方可從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被吊銷從業資格證的駕駛員,自吊銷之日起滿五年的,可以重新申請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該項政策于2024年10月16日正式發布。經統計,目前已有600余名駕駛員進行報名辦理。鄭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事業發展中心提醒:有意申請辦理此項業務的駕駛員請關注鄭州出租車網或向12328交通服務熱線進行業務咨詢。
記者 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