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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規范校園商超 兼顧合理需求與學生成長 | 瞭望塔

          2024-12-20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據《南方都市報》

          廣東省教育廳等四部門近日發布《校園商超規范管理指導意見(試行)》,其中明確,中小學、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校園商超,已經設置的要逐步退出;寄宿制中小學可根據學校實際需求,征求家委會和學生代表意見后,經學校領導班子、校代會或教代會等集體討論后決定。

          說起童年回憶,小賣部一定是繞不開的場所,每到放學、課間,總會忍不住流連于此。但在家長、老師的視角中,校園小賣部卻著實讓人左右為難。一方面,其中售賣的商品大多僅是投孩子所好,同時為了符合學生的消費能力,商品的種類、質量參差不齊;另一方面,學生的確存在購買學習或生活用品的剛性需要,無法對其一禁了之。

          因此,廣東此次出臺的意見允許根據學校性質進行分類管理:走讀制學校內不得設置商超,寄宿制學校可以通過討論決定是否設置。基于現實考量,走讀學生若缺少食品、用品可以隨時從家里或校外超市補充,住校學生卻沒有這么方便,如遇突如其來的生活用品短缺,也只能在校內商超購買。

          小賣部最為家長苦惱的問題莫過于零食和垃圾食品,這些對孩子具有天然的吸引力。《成渝雙城經濟圈兒童預包裝零食消費調查報告》顯示,兒童關注味道、偏愛高油高糖食品,校門口小賣部成兒童購買零食的主要場所,超六成兒童每周吃零食3次以上。

          此次意見針對性地指出,中小學校售賣的食品類商品原則上只售賣純凈水、礦泉水、預包裝面包、牛奶等預包裝食品和新鮮水果,避免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飲料,不得對含糖飲料、調味面制品等零食進行廣告宣傳。

          價差也是校內超市飽受詬病的問題。在寄宿制學校,校內超市是學生購買用品的唯一選擇。俗話說“羊毛出在羊身上”,高昂的租金想必會驅使商家進行兩方面的經營調整,即加價、降本。

          為防止上述亂象,意見明確,“確有需要對外承包的學校,應合理確定承租價格”,從根本上防止商家因租金過高過度轉嫁成本。另外,文件對售價和商品質量也一并做了要求,鼓勵學校與商超承包商通過合同約定的方式規范商品售賣價格水平,防止過高收費;禁止售賣“三無產品”、管制用品;不得售賣假冒偽劣商品、過期變質商品;不得超許可范圍加工食品。

          在這一過程中,也要注意加強對學校周圍商超的監管。畢竟老板們在學校圍欄處,透過欄桿空隙做買賣的現象很是常見,想必在對校內商超做出退出、約束動作的情況下更會如此,這需要學校和市場監管部門的共同努力。

          無論如何,校內的經營活動仍應以基本服務為先,管理規范的焦點仍然是學生的合理需求和身心成長。

          《鄭州晚報》版面截圖

          分享到: 編輯:段景景 統籌:卜貝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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