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走親訪友、聚會聚餐活動頻繁,酒駕醉駕者顯著上升。他們把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忘到了腦后,交警二支隊在春節期間嚴厲查處酒醉駕違法行為。
交警二支隊辦公室副主任李冰介紹,他們過節期間科學安排勤務,重點針對餐飲娛樂場所、城鄉結合部、農村道路等區域,以及夜間至凌晨等重點時段,設置臨時檢查點,采取定點檢查與流動巡邏相結合的方式,開展集中查處行動。春節期間,交警二支隊共查處29起酒駕醉駕違法行為,被查處酒駕的司機,有男有女。
1月31日21時32分許,交警二支隊民警在二七區馬寨工業路查獲駕駛人李某,經吹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為93/100ml,當事人李某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2月2日晚上23時36分左右,交警二支隊民警在隴海路進行夜查,發現駕駛員王某某有涉嫌飲酒駕駛的嫌疑,后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為47mg/100ml,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民警依法對其予以處罰。
2月3日晚上21時20分左右,交警二支隊民警在建設路開展集中行動時,發現駕駛員王某某有涉嫌飲酒駕駛的嫌疑,后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為58mg/100ml,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
2月3日晚上21時許,交警二支隊民警在隴海路開展集中行動,發現駕駛員趙某某有涉嫌飲酒駕駛的嫌疑,后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為61mg/100ml,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
2月2日下午15時許,交警二支隊民警在航海西設點路查,發現駕駛員吳某某有涉嫌飲酒駕駛的嫌疑,后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為70mg/100ml,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
2月9日晚上22時許,交警二支隊民警在西四環,發現駕駛員曹某某有涉嫌飲酒駕駛的嫌疑,后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為56mg/100ml,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
2月9日晚上23時許,交警二支隊民警在西四環查處酒駕,發現駕駛員鄭某某有涉嫌飲酒駕駛的嫌疑,后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為53mg/100ml,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民警依法對其予以處罰。
李冰警官介紹,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請不要酒后駕駛。春節過后,交警二支隊查處酒駕的行動,將持續開展。
記者 徐富盈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