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狗未拴繩,突然從綠化帶竄出和正在行駛的汽車相撞,結果車損狗亡,雙方如何賠償?今天,來看看商丘市睢縣人民法院調解的一起案件。
2024年5月,王某駕車行駛在國道上,一只大狗突然從綠化帶里竄出,直接撞在他的汽車保險杠上。這只大狗搖搖晃晃走了一段路,倒地死去。綠化帶旁邊的田地里,正在干活的馬某聽到狗的慘叫,趕緊跑到路上察看。看到愛狗被車撞死,馬某攔住王某,要求王某對他進行賠償。
王某下車后,發現車輛前部多處受損,當即報警。交警大隊處理后,王某拿著交警大隊證明和車輛維修票據,要求馬某賠償其車輛維修費,馬某拒絕賠償。當年12月,王某將馬某訴至法院。
睢縣人民法院董店法庭承辦此案,組織雙方進行調解。馬某表示,自己養的狗是名貴犬種,從小養大不易,王某應該為撞死他的寵物狗負責。王某認為,馬某作為大狗的主人,沒有對狗拴繩,造成事故責任全在馬某。經過法官的勸說,王某和馬某達成調解協議,考慮到馬某失去愛狗的損失,王某主動放棄一部分賠償,馬某當場支付給王某1800元車輛維修費。
說法: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應承擔侵權責任
辦案法官表示,民法典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近年來,因飼養寵物發生的不文明、不規范行為,造成別人人身安全、財產損失的糾紛很多,寵物的主人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為犬只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繩等措施,要約束好犬只,避免傷人,也避免犬只受到傷害。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李方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