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記者從鄭州市工信局了解到,按照《財政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科技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開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申報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5〕17號)要求,在企業申報的基礎上,鄭州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四部門共同組織相關專家成立審核專家組,對鄭州市車輛生產企業上報的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清算申報材料進行了審核,核查了申報車輛的公告、推薦目錄、運行(營)情況、銷售發票、銷售終端收款憑證、產品技術參數、注冊登記、申報數量、申報金額等相關信息,根據行業、財務專家核定結果,經研究,鄭州日產汽車有限公司、海馬汽車有限公司、海馬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鄭州比克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4家企業符合申報條件,現將擬申報車輛信息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鄭州市工信局反映。
據悉,公示時間:5月6日至12日。
記者 徐剛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