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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瞭望塔 | 防曬衣不防曬? 監管的“紫外線”何時能更強烈

          2025-06-10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評論員 任思凝

          6月8日,央視財經頻道曝光了防曬衣市場亂象。部分宣稱具有防曬功能的產品,實際防曬效果遠不達標,甚至存在嚴重虛假宣傳問題,涉及弋陽縣信豐服裝加工廠、新沂市服裝加工廠等。6月9日凌晨,弋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通報,已聯合公安等部門連夜對涉事信豐服裝加工廠進行現場檢查,對相關產品進行查封并抽樣送檢,同時責令涉事企業暫停生產銷售。

          首先需要明確,“UPF50+”標識絕非裝飾,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承諾。根據《紡織品防紫外線性能的評定》國家標準,該標識意味著紫外線防護系數實測值必須嚴格達標,是生產者對消費者的質量擔保契約。

          然而,部分企業用紫外線感應卡誤導消費者,甚至明知產品不合格,仍虛標防護系數。這種行為無疑觸碰了法律紅線,必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更讓人感到氣憤的是,涉事公司負責人被詢問到真實的紫外線防護系數時,卻一直強調“消費者又不會真的拿去檢測,這個數值怎么寫都行”。一句輕描淡寫的“怎么寫都行”,暴露出的不僅是相關負責人法律意識淡薄,更是對質量安全底線的公然踐踏。

          事實上,部分企業之所以欺騙消費者,一方面,消費者與企業之間存在不對等信息差——防曬衣功效、紫外線防護系數實測值等無法通過肉眼即時辨別,而消費者又高度依賴產品標識所傳遞的信息作出購買決策;另一方面,企業造假的收益遠高于被查處、賠償的風險,久而久之,“劣幣驅逐良幣”便成為必然。

          更深層面上,此類造假行為也消解了“符合性聲明”制度的公信力。現代市場監管中,“符合性聲明”能夠保證效率、建立信任——生產者自我聲明符合法規標準,監管部門進行監督抽查。然而,在相關利益驅使下,部分企業仍蓄意造假牟利。若放任此種行徑,消費者則會陷入“即便‘有符合性聲明’也不愿意相信產品品質”的恐慌,最終會破壞市場秩序。

          誠信是市場經濟的陽光。唯有讓監管的“紫外線”足夠強烈,讓每一次“符合性聲明”都經得起最嚴苛的檢驗,才能還市場以透明、予消費者以安心。畢竟,誠信本身,才是最有效的“防曬涂層”。

          《鄭州晚報》版面截圖

          分享到: 編輯:周愛巧 統籌: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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