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通過海外渠道低價購入品牌手機,再以國內市場零售價轉售,這看似可以“躺賺”的生意,實則是一個精心編織的“陷阱”。今天,記者獲悉,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已審結這樣一起以倒賣品牌手機“賺差價”為幌子實施詐騙的案件,一起去看看。
2021年9月,王某經人介紹認識李某。李某表示,自己有“擼貨”掙錢的法子,先在海外低價購入手機,再轉手國內銷售“賺差價”,但手頭缺少資金,向王某提出合作。協商后,王某同意入股,并支付給李某12萬元的投資款。兩個月后,李某以貨款回來了為由,向王某支付分成4萬元。
嘗到甜頭的王某開始陸續向李某支付投資款,李某也向其支付了數筆“分紅”。然而2022年5月起,李某在收到投資款后一直以“辦理手續”“物流延遲”等為理由遲遲不支付“分紅”。其間,王某詢問項目推進情況以及資金去向,李某始終含糊其詞。王某提出要查看手機物流訂單,李某表示不太方便。王某見項目遲遲無進展,要求李某按合同要求退還投資款,李某一直找各種理由推脫,直至最后失聯。王某隨即報警,李某很快被抓獲歸案。
經查明,李某并沒有從國外低價購買手機的渠道,向王某提供的品牌手機是網購來的,一些到貨圖等也是偽造的,目的在于持續誘騙王某“投資”。經審計,截至案發,王某被騙損失290萬余元,而這筆錢大部分被李某用于償還個人債務,剩余用于日常開銷。
法院審理認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依法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0年9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
說法:“高收益”藏陷阱,謹慎投資別踩雷
承辦法官隨后表示,“高回報投資”騙局多是不法分子以“穩賺不賠”“躺賺”等話術為誘餌,實則通過偽造訂單、交易流水、虛構物流信息等手段“收割”投資者。因此,高收益往往伴隨高風險,大家要牢記“天上不會掉餡餅”,在投資理財時,務必保持理性,?不要被華麗的包裝和動人的承諾所迷惑,要深入了解投資項目的真實情況,注意查驗合作方資質、交易憑證等關鍵信息,多咨詢專業人士,謹慎投資,守護好自己的“錢袋子”。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維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