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晚,交警五大隊在轄區道路開展酒醉駕交通違法專項治理中,一名男性駕駛人酒駕被交警檢查時“耍賴”,先后對著呼氣式酒精快測棒假吹了7次,最終在交警教育下,第8次吹出了“真水平”。
喝了一杯紅酒,以為沒事兒
11日晚,交警五大隊金水中隊在北三環索凌路口,開展酒醉駕夜查統一行動。
21時40分許,一輛號牌為豫A6***U的黑色轎車沿北三環由東向西行駛而來,見到前方有交警攔檢,該車在行駛中明顯減速,執勤交警立即上前對該車依法進行攔檢。在檢查中民警發現車內有酒味,遂立即使用呼氣式酒精快測棒對李某某進行檢驗。
自知喝酒了的李某某十分心虛,對著呼氣式酒精檢測儀耍起了賴,反反復復假吹了7次,都沒能驗出有效結果。最后,在交警的教育下,李某某終于主動配合交警執法。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驗,李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44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面對檢測結果,李某某后悔極了“我晚飯時喝了一杯紅酒,以為沒事兒”。
拒絕客戶送其回家,對自己的心存僥幸懊悔不已
經了解,李某某飯局結束后,其未喝酒的客戶駕駛李某某的車并載其回家,行駛至北三環文化路附近時因客戶到家了,李某某就拒絕了客戶送其回家的要求,然后自己駕車回家,誰知在索凌路口被民警查獲。事后,李某某已清醒地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對自己的心存僥幸的行為懊悔不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5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
在此,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喝酒開車不僅違法,更是置安全于不顧,一旦發生事故將給自己和他人帶來沉痛的災難!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請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生命無價,禁止酒駕!
鄭報全媒體記者 張玉東 通訊員 胡慶江 榮萍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