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謝調解員老師的傾力調解,幫我了卻了這樁心事!”今天,記者獲悉,一名當事人將一面錦旗送到管城法院南曹法庭調解員陳廷英手中。
據了解,王某在孫某承包的工地上工作,上班第一天便出了事故,醫院診斷為右手第四掌骨骨折,暫時失去了勞動能力。
孫某在支付了部分醫療費用后便不再支付,王某無奈,訴至法院。
管城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受理該案件,經審查認為該案可以通過訴前調解處理,征得當事人同意后,將案件交由特邀調解員陳廷英老師進行調解。
陳廷英先后與雙方當事人取得了聯系,經了解,因孫某現在河北無法到法院參與調解,陳廷英通過電話溝通,了解了事情的經過。
“他第一天上班,還沒來得及買保險,就出了事故,我第一時間把人送去了醫院,且支付了一萬多元的醫療費用,現在他又要2萬多,這個金額我實在無法認同啊。”孫某在電話中無奈的說到。
陳廷英弄清楚雙方的分歧,便再次與王某聯系進行調解。在陳廷英的耐心溝通和釋法明理下,王某表示據實計算賠償數額。
最終經過陳廷英不懈努力,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孫某再向王某支付醫療費用一萬元,原告王某撤訴。
在如何履行協議時,他們選擇了雙方都信任的陳廷英。
孫某直接將一萬元的賠償款轉給陳廷英,希望由陳廷英轉給王某。陳廷英本著公正、負責的態度,在王某現場寫好撤訴申請書、聲明以及收條后,拍照發給了孫某,然后在微信上點擊收錢,并轉到了王某的賬戶。
于是便有了文章開頭的一幕。真心為民辦事,傾心替民解憂,訴前調解暖人心,滿意!撤訴!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楊綠水?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