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層法院從事執行工作必然要面對無數挑戰,在案件執行的過程中,可能被拒之門外、被惡語相向,甚至被恐嚇,即便這樣,執行人員還是要克服困難條件讓執行工作能夠順利完成。在中牟縣法院執行崗位上不到兩年時間,趙玉鑫通過自己的不懈努力,收獲的不只是“辦案標兵”稱號,還有一個個當事人的感謝和稱贊。
比起趙玉鑫收到的錦旗與肯定,一位來自四川省蒼溪縣的申請人結案后給她發的一條信息,讓她在忙碌又緊張的執行工作中又一次找到了繼續前進的動力。
已經60歲的申請人李某躍,曾于2017年和妻子在中牟縣一處工地為被執行人李某承包的工地上干木工活,因李某未支付6萬元勞動報酬,雙方對簿公堂。2019年1月,法院判決李某支付李某躍夫婦勞動報酬6萬元。同年9月,案件進入執行階段,承辦執行員趙玉鑫了解到申請人年齡大,距離遠,往返兩地很不方便,為了盡快幫助老人拿到勞動報酬,她主動加老人為微信好友,并通過微信說明案件進展,與此同時,趙玉鑫不厭其煩地和被執行人解法釋律,終于讓雙方達成了分期履行協議。被執行人是否再次失信成了趙玉鑫關注的重點,每到履行時限,她都會電話提醒催促李某及時向申請人支付錢款。
兩年時間,在執行員趙玉鑫耐心細致工作下,李某兌現了自己的承諾,申請人李某躍用最樸實的文字向她表達了真摯的謝意,趙玉鑫說:“我會把這條信息收藏起來,提醒自己不忘初心。”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閆晗 文/圖